定海渔发〔2009〕67号
关于明确行政审批科科长、审查员、核准员职责的通知
各科(室)、部门:
为加强行政审批科规范化建设,提高行政效率,优化服务质量,现对行政审批科科长、审查员、核准员的职责明确如下:
一、职位
科长、审查员、核准员。
二、职责
(一)科长:
主持行政审批科全面工作。
1.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察等工作;
2.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合审批工作;
3.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工作;
4.主持召开行政审批科科室会议;
5.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审查员:
1.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的受理、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(现场勘察等);
2.负责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退回;
3.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年检和延续申请的审查,核发许可证或行政许可年检和延续意见书;
4.负责授权直接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;
5.负责直接办结件各类证书的制作并送达;
6.负责直接办结事项的申请材料整理归档。
(三)核准员:
1.负责审核审查员受理、审查后的相关申请材料;
2.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建议,报科室会议研究决定;
3.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结件各类证书的制作并送达;
4.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申请材料的整理归档。
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