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海渔发〔2010〕10号
各科(室)、部门:
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聘任:
陈佳颖为高级工程师(副高)职务;
刘兴国为高级经济师(副高)职务;
张志华为高级经济师(副高)职务;
王茂叶为经济师职务;
余本法为工程师职务;
钱自行为工程师职务;
邵峰为工程师职务;
李辉为工程师职务;
孙燕国为工程师职务;
楼国章为工程师职务;
张卫平为工程师职务;
张志平为工程师职务;
邬伟群为工程师职务;
黄德成为工程师职务;
陈永祥为工程师职务;
余秀忠为工程师职务;
王方斌为工程师职务;
林王坤为助理工程师职务;
夏文明为助理工程师职务;
何球为助理工程师职务;
张志军为助理工程师职务;
陈永刚为助理工程师职务;
王文青为助理工程师职务;
章国娜为助理经济师职务;
倪刚为助理工程师职务;
邢川为助理工程师职务;
李明为助理工程师职务。
孙燕国同志聘期自二O一O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止,其他同志聘期自二O一O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二O一O年四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