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海渔发〔2010〕15号
各涉渔乡镇(街道)渔农办、船管站:
“五一”节即将到来,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管理,切实保障渔船的航行、生产安全和渔场生产作业秩序,保证渔区群众过上一个安全、祥和的节日。现就进一步加强“五一”期间渔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切实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。今年以来,海上各种灾害性天气明显增多,大风、大雾和雷雨大风经常出现,各地要密切关注“五一”节前后气象部门渔场风力预报,及时将气象信息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传达到辖区内所属渔业船舶。
二、加大节日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。要通过各种形式、各种手段强化对渔民的安全宣传,发动广大渔民群众,共同预防和制止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各地要督促渔船船长切实落实值班了望制度,避开大轮习惯航线,严格执行雾中航行的各项规则,使用安全航速航行,确保航行、作业安全;对已安装AIS系统、船载卫星终端的渔船,要求船员正常开启和使用,使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,严禁以任何形式关闭设备的各项功能。各乡镇(街道)要确保渔船监控指挥平台开启,充分发挥平台的应急救援指挥作用。
三、加强节日期间的渔船安全督查工作。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《定海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》,查找辖区内渔船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,认真落实渔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,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。同时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对港口、码头的巡查力度,坚决杜绝各类不适航渔船出海生产和超航区、超抗风力生产作业;要严防渔船违章搭客、违章装载,加强对小型渔船的监控;要加强对休闲渔业的安全宣传和监管,在增强休闲渔业员工及游客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,坚决打击休闲渔船无证、超载和超航区运营;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种安全事故隐患。
四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。各涉渔乡镇(街道)渔农办、船舶安全管理站要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,加强安全值班,确保信息畅通,按规定及时掌握和报告渔船动态。各地要完善渔船紧急遇险反应机制,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节日期间发生的渔船安全事故,区海洋与渔业局值班室电话:2554285(传真)。
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